《淮南市洗染行業(yè)消費爭議糾紛解決暫行辦法》施行
10月12日,記者從淮南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,由淮南市消費者協會和市洗滌行業(yè)協會聯合制定的《淮南市洗染行業(yè)消費爭議糾紛暫行辦法》開始施行,并將于10月14日在媒體公告。據悉,這也是安徽省內首個有關解決洗染糾紛的標準化辦法。
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,洗衣業(yè)發(fā)展勢頭迅猛,淮南洗染店已達到好幾百家。與此同時,關于洗染服務質量引發(fā)的消費糾紛也日漸增多,大多都是衣服被干洗店洗壞了,要求賠償的。而安徽省尚沒有關于洗染行業(yè)消費爭議糾紛的解決處理辦法,為讓消費者洗染糾紛的投訴處理、舉證責任、賠償標準有據可依,淮南市消費者協會和市洗滌行業(yè)協會制定了該辦法,以利規(guī)范行業(yè)經營行為,公平、公正、及時處理消費爭議。
此次辦法的出臺,對于收洗衣物程序、賠償標準等方面都作出了詳實量化的規(guī)定。
新辦法摘要:
經營履行提示責任
洗染業(yè)的經營者在接收消費者送來干洗、水洗的衣物時,應認真查看衣物上有無破損、刮痕及油污、缺少衣扣等情況,介紹干洗、水洗后的效果,與消費者共同確認,并在領取憑證上注明。對消費者履行提示責任,若發(fā)現漏檢情況,必須保持衣物原樣,在經消費者確認后方可洗滌,否則,所產生的一切后果,應由經營者承擔,消費者在取回所洗滌的衣物時,應現場查看洗滌質量。
高檔衣物保值精洗
經營者接收消費者送洗的品牌、名牌服裝價值超過1000元以上的應與消費者書面約定,采取保值精洗服務,其費用不得超過消費者購衣憑證或雙方約定報價的10%,已采取保值精洗的衣物被損壞或丟失的,經營者應按約定額予以賠償。
逾期不取要多付錢
消費者送洗衣物逾期不取的,超過保管期30天的,每天每件加收0.5元的保管費,半年以上的視為消費者放棄該衣物的所有權,經營者有權作無主財產處理。
經營者逾期交付衣物的,應每天每件賠償0.5元。
索賠標準有據可依
經營者無干洗設備,或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設備,以“水洗”冒充“干洗”的,以致造成消費者衣物損壞的,經營者應負責賠償。
因經營者的原因造成衣物損壞丟失及其它責任的,經營者應負責賠償。不影響穿著的,應以修補為主,另給予最高價不超過洗衣費10倍的賠償;衣物損壞,影響穿用(皮衣類清洗除外)給予最高價不超過洗衣費20倍的賠償,衣物歸消費者所有;衣物丟失的應根據購衣憑證所標注的購物時間,價格實行折價賠償,年折舊率為20%遂年遞增,但折舊率最高不超過80%,對于新購衣物時間不超過三個月的按90%額度賠償,不超過半年按85%額度賠償。
(記者 張雪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