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9日10時許,淮南火車站派出所民警正在候車室內(nèi)檢查乘客的身份證,當檢查到李某,李某的身份證信息竟然和全國公安部網(wǎng)上在逃人員的信息一樣,民警立刻把李某帶到了民警值班室。
據(jù)李某交代,他于2007年開始在丁集煤礦當保安,在2009年6月一天晚上李某正巧值班,而原同為保安后被辭退的童某和辛某開車進礦區(qū),稱只想洗個澡,一個多小時后,童某和辛某開車離去,隨后童某和辛某曾請李某多次吃飯。在李某的敘述中,李某堅稱自己什么也不知道,也不清楚童某和辛某偷盜礦上機械,而對于自己所犯的盜竊罪,李某也毫不知情。
隨后,派出所民警調(diào)出犯罪嫌疑人童某和辛某的犯罪信息,發(fā)現(xiàn)童某于2010年7月在河南落網(wǎng),而辛某于2010年6月在北京落網(wǎng),兩人供認多次做案,偷盜物品價值達7萬多元,而在2009年6月則伙同李某在丁集煤礦偷盜鏈板機溜槽15塊,價值15000元。
聽到童某和辛某已落網(wǎng)的消息,李某低下了頭。當天下午,李某被移交至丁關派出所。
(記者 王玲 通訊員 邵慧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