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翻越護欄、不闖紅燈、不亂穿馬路,這些小細節(jié)往往關乎“大安全”——守“淮南規(guī)矩”,這些陋習得改
行人在過馬路時要走斑馬線,不翻越護欄、不闖紅燈、不亂穿馬路,這是交通法明確規(guī)定的,更是人人皆知的常識。市文明辦制定出臺的《淮南文明18條》,也特意有針對性地將這“三不”寫入了第12條。但是,在人們日常的出行中,偏有一些行人視交通法規(guī)及交通安全為兒戲,隨意踐踏淮南十八條之規(guī)定。他們?yōu)榱松僮邘撞铰罚S意翻越交通護欄;他們?yōu)闋帗屇且悦胗嬎愕臅r間,肆意違法闖紅燈;他們放著守護生命安全的斑馬線不走,偏要任性地在車流中亂穿馬路。每年由于行人翻越護欄、闖紅燈、亂穿馬路所引發(fā)的一起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,令人痛心。由此可見,翻越護欄、闖紅燈、亂穿馬路,不僅是影響交通安全、文明出行的一大問題,更是有悖社會公德的一大陋習。
連日來,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前往主城區(qū)的一些交通要道,對行人翻越護欄、闖紅燈、亂穿馬路的現(xiàn)象進行了直擊,所到之處,均能看到這些不文明陋習在一些行人身上展現(xiàn)。
明知翻越護欄不雅,有人偏要自找難看
12月3日下午4時許,天空飄著小雨;春釉鐖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在淮河大道洞山段的一處路口看到這樣一幕:一名中年婦女左手撐著雨傘,右手拿著小包,從南山村的一個路口直接橫穿馬路,欲從馬路中央的護欄翻越過去。由于這名中年婦女的個子不高,導致她在翻越高高護欄時,煞是費力。當她好不容易翻過護欄時,可能由于她兩手都拿著東西,也可能是因為雨天路滑的緣故,她一下跌坐在滿是積水的馬路上,其樣子極為不雅。好在當時沒有機動車經(jīng)過。否則,后果不堪設想。
隨后,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在洞山中路、朝陽路等路段,又看到4起行人違規(guī)翻越交通護欄的不文明行為。一些行人為了所謂的捷徑,隨意翻越護欄的現(xiàn)象可謂是屢見不鮮。殊不知,這種行為是很危險的,是對生命極不負責任的行為,它除了是一種違法行為,同時,也存在以下兩方面的危害性:一是危害他人,比如機動車正常行駛時,可能因為行人翻越護欄,橫穿馬路,而引發(fā)交通事故;即使駕駛員反應靈敏,但在遇到這種突發(fā)路況時,也會緊急剎車,這樣極容易造成車輛追尾事故。二是危害自己,眾所周知,交通護欄、綠化隔離帶等交通安全隔離設施是為實現(xiàn)人車分道、車車分道而設置的物理設施。在隔離車道內行駛的車輛駕駛人大都有這樣的認知:在設置隔離欄的車道內,一般不會有行人翻越橫穿。但當行人突然違規(guī)跨護欄橫穿馬路時,很容易在隔離的車道內與疾馳的機動車相撞,釀成悲劇。
對于一些行人違法翻越交通護欄的陋習,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隨機走訪了路面執(zhí)勤交警,交警給出這樣的提示:在馬路中間設置護欄,目的就是為了防止行人亂穿馬路,從而保障行人和過往車輛的安全。交通安全不是兒戲,行人在橫穿有隔離設施的道路時,應該從路口人行橫道通行,切不可為了圖一時的方便,而去隨意跨越護欄,穿越隔離帶。
明知闖紅燈違法,有人偏要以身試法
關于行人違法闖紅燈的不文明陋習,在本報開辟的“創(chuàng)城曝光臺”、“創(chuàng)城大看臺”專欄里,都進行過多次報道。但令人費解的是,就是這個連小學生都懂得的“紅燈停、綠燈行”交通安全常識,卻時常被一些行人隨意踐踏。
最近幾天,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再次對行人違法闖紅燈的現(xiàn)象進行了調查,從調查的結果來看,直到今天,行人違法闖紅燈的現(xiàn)象依然屢禁不止,屢見不鮮。
12月3日上午11時至11時30分,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在淮河大道與林場路相交的十字路口觀察了半個小時,就看到數(shù)十名路人違法闖紅燈。在這些闖紅燈的行人中,摩托車、電動車、自行車騎行者占多數(shù),步行者占少數(shù)。有一名電動車騎行者在違法闖紅燈時,險些和一輛左轉的機動車相撞。
12月4日上午,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先后對廣場路與洞山中路相交的南路口、洞山東路與淮河大道相交的路口、學院路與朝陽路相交的路口行人違法闖紅燈的現(xiàn)象進行采訪,盡管相關部門在這些路口都安裝了行人闖紅燈圖像抓拍設備,并即時將那些違法闖紅燈者的圖像顯示在路口的大屏幕上。但這種既有警示又有懲罰作用的措施,對一些習慣闖紅燈的行人而言,似乎絲毫不起作用。當天上午,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在這些路口,仍然時不時地看到一些行人違法闖紅燈,從疾馳的車流中見縫插針,橫穿馬路。
對于行人闖紅燈的現(xiàn)象,路面執(zhí)勤交警給出這樣的忠告:根據(jù)新交通法相關規(guī)定,行人闖紅燈,沒有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,屬于行政違法行為,執(zhí)法部門可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。如果行人在闖紅燈過程中發(fā)生了交通事故,則是民事違法行為,涉及民事賠償時,違法者還要承擔部分責任。
明知亂穿馬路危險,有人偏要斗膽涉險
在人們的日常出行中,許多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淡薄,動不動就亂穿馬路。殊不知,行人亂穿馬路的行為,有時候要比闖紅燈、不走人行道、跨越隔離欄等行為的危害性更大,最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突發(fā)。近日,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就在學院路看到這樣一幕:幾名小青年勾肩搭背,有說有笑地在車流中信步閑聊,橫穿馬路,他們對從身邊疾馳而過的車輛似乎視而不見。當時,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著實為這群亂穿馬路的小青年的人身安全捏了一把汗。當然,更對他們這種視交通法規(guī)為兒戲的行為感到痛心。
生活中,只要我們稍作觀察,就會發(fā)現(xiàn)這樣一些現(xiàn)象:一些行人雙耳帶著耳機,或步行,或騎著單車、電動車,在機動車道上隨意逆行、亂穿馬路;春釉鐖蟆⒒茨暇W(wǎng)記者查閱了相關資料,全國每年因行人亂穿馬路所引發(fā)的大大小小交通事故數(shù)量多得驚人?梢赃@樣說,行人亂穿馬路,已成為交通安全的一大頑癥。
那么,行人亂穿馬路究竟有哪些危害?淮河早報、淮南網(wǎng)記者在走訪路面執(zhí)勤交警后,方知這種行為至少有兩種危害:一是行人在亂穿馬路時,容易造成駕駛員反應不及時甚至誤判,從而發(fā)生交通意外;二是行人亂穿馬路會使交通發(fā)生混亂,更影響司機的心情,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幾率。
俗話說,交通事故猛于虎,人們在日常出行途中,切不可為了一步之遙的痛快,肆意踐踏交通法規(guī),將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。不翻越護欄,不闖紅燈,不亂穿馬路,這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(guī)定的,也是淮南文明十八條所倡導的。為了更好地呵護交通安全,珍愛生命,請大家文明出行,尤其是對這些不文明陋習,要做到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。(記者)